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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全力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2008-06-21 08:52  文章来源:颍上县商务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围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

 全力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为一步加快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我县按照国家商务部和商务厅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的总体部署,根据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为手段、以效益为中心,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以县级流通规模企业为龙头,城区店、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方便农民生活,服务“三农” ,为农民构建省时、省钱、省心的购物环境。经过三年的努力,到目前为止,累计建成3个县级配送中心、标准化“农家店”219个;其中,2007年所建“农家店”101个(日用品农家店76个,农资店25个;村级店64个,乡级店37家);“农家店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覆盖率超过41 %,示范村、少数民族示范村覆盖率100%;“农家店”累计新增投资超千万元,新增营业面积近8000 平方米,新增就业人员近5000 人,营业额年平均增销20%以上;县级配货中心和乡、村“农家店”,通过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统一价格,保证了商品质量,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权益,达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拓展了“万村千乡市场”的三赢效果。2007年底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现 21.6 亿元,其中县以下 12.17亿元,分别2005年增长32.5 ℅和 42.1℅;2005年、2006年我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工作连续两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为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有效实施,我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市场工程建设的主体力量
  为推动我县农村商品流通的繁荣活跃,县政府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由县商务办、供销社、财政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全县各乡镇也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县政府制定和下发了《颍上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规划》。二是制定政策,改善农村商品流通环境。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农村商品流通工作会议,出台了《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和《颍上县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农村商品配送和农产品流通给予政策扶持,对试点企业配送中心积极提供信贷款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实行连锁企业统一纳税,工商部门简化“农家店”办证、证照变更手续,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简化贷款担保和审批手续;在工商、土地、用电、税费和配套资金等方面给予试点企业和“农家店”建设优先支持;三是加大县财政扶持力度,建立专项市场调解发展基金,帮助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四是对徽隆集团、徽商农家福等县外企业建立配货中心和加盟店可享受我县招商引资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夯实市场工程实施的重要基础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有效载体对承办企业申报、“农家店”加盟的条件和国家、省、市、县的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普遍了解这项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推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

的工作格局,夯实工程实施的重要基础。一是扩大新闻媒体宣传。向试点企业和“农家店”发放各种宣传单,千方百计提高、引导试点企业和“农家店”的积极性。通过《新颍上》、《决策参考》刊登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工作指导意见和全县“农家店”建设进展情况。二是以会代训,强化宣传。县商务办先后4次组织对各乡镇和试点企业进行培训,学习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掌握《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和《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并结合我县农村市场实际,统一了试点企业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建设软件及硬件设施要求。三是现场会推动。组织各乡镇、试点企业和“农家店”召开现场会,互相交流,互相学习,提高认识,明确思路。
   三、严把质量关,突出抓好“农家店”验收和物流配送关键环节 

为全面推进“农家店标准化建设,县商务办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建设与改造规范要求,把好质量关。

在“农家店”验收中,严格标准。一是在农家店选择上,在总体规划布局基础上,选定“店容好、信誉好、人品好”的“农家店”作为加盟店。二是在验收上,县商务办在验收前,对农家店进行验收模拟培训,让 “农家店”的对照标准,自行验收,自行整改。在实际验收工作中,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店容店貌、营业面积、经营设施、加盟协议、商品台账等,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前期已通过验收的农家店进行复验,提出整改意见,不仅保证农家店建设质量,而且有效地规范了农家店的经营活动。三是在农家店后续管理上,县商务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家(农资)店规范建设和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管理内容和措施。组织试点企业对加盟店进行培训,讲授经营方式、理货方法、台帐登记整理、退换商品要求等实用技术。到目前为止,县商务办和试点企业已经培训农家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600多人次,夯实了农家店建设的各项基础。
  在物流配送中,突出抓好配送环节,提高配送率。一是加强配送中心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区域性配送中心建设。配送中心具备“五个一”条件:即一块牌子,在试点企业配送中心悬挂“颍上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配送中心标志牌;设立一系列专柜,陈列配送商品样品;设立洽谈桌,配备加盟农家店花名册、总购销台帐、订货单、电话等;制定一套制度,悬挂服务承诺制度、订货制度、退(换)货制度及配送商品目录及配送价格、配送中心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农家店配送网络及线路示意图;一批配送车辆,配送中心配备所需的送货车辆。二是举办农家店采购联谊会,在“五一”、“十一”黄金周和春节、元旦期间,邀请农家店店主到试点企业做客,促进相互之间的交流;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延长营业时间,以满足农忙时节“农家店”采购;降低配送商品价格,对厂家直销商品,以低于市场价配送,对间接进入配送中心的,只加运费和税金;指定供应商与“农家店”合作,指定品种、明确质量,统一配送;实施奖励机制,对接受配送额度完成较好的“农家店”,配送中心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对试点企业以外的品牌配货商实施备案制度,由试点企业与品牌配货商签订配货合同,并明确配送质量责任。商务办对试点企业的主送品种配送率,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由试点企业直接报送配送商品品种数量、配送金额、配送频率,以保证“农家店”经营商品的质量和相应的配送率。
  在农家店管理上,推行 “三个统一”:一是实施统一承诺,由试点企业、“农家店”向县商务办和消费者承诺,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保证商品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杜绝欺诈坑害行为,严把进货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统一标识、统一经营”要求,并与配送企业签订《加盟合同》;随时接受各级商务部门检查验收,并参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协会,做到行业自律,加强后期管理。二是实施统一台帐,由试点企业统一制作标准台帐,由“农家店”明确记录商品供应商、配送时间、配送品种,以此规范农家店进货、购销渠道,加强对食品保质期的管理,提升农家店经营水平。三是实施统一规范,在“农家店”建设上,统一“农家店”必须具备的硬性指标,即经营面积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营业室地面必须达到硬化(水泥地、地板砖),售货必须采取开架形式,并在全县统一牌匾格式及内容,不仅提高了“农家店”整体形象,也增强了加盟“农家店”的宣传效果。
  四、扎实推进,建立连锁“农家店”长效发展机制
  为确保“农家店”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县商务办不断探索连锁农家店立足农村市场发展的工作机制。一是
科学布局,示范引路,服务指导。 我县确立了“科学布局、示范引导、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乡村连锁店发展思路。在实施过程中,县商务办和承办企业累计赴乡(镇)、村 “农家店” 指导、检查、验收工作700余人次,出动车辆 360余次,遍及全县所有乡(镇)村。二是规范“农家店”经营活动。在农家店管理中,认真贯彻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农家店购销台帐制度,把“农家店”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加大“农家店”统一配送比率,积极整治农村市场秩序,严格监管试点企业配送商品质量,逐步加大配送次数和增加配送品种,提高农村市场占有率。四是探索“双向”流通模式,组织“农家店开展日用消费品和农副土特产品购销“双向联购联销”活动,逐步使试点企业与农家店“连锁”发展为联合经营,积极探索农村日用消费品“买难”和农副土特产品“卖难”问题,达到“双向”流通的目的。五是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将“农家店”延伸到我县最边远、最偏僻的乡村,如处于凤台、利辛交界处的夏桥镇毛村,凤台、寿县交界处的鲁口镇沙河魏村。六是加强“农家店”行业自律。今年我县正筹备成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协会,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增强行业的维权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探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

                                    

                 

                    颍上县商务办

                          00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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