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外经贸)局、省各进出口企业:
第99届广交会将于2006年4月15日-30日在广州举行,为做好第99届广交会招展性展位的申报工作,根据中国外贸中心和相关进出口商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区设置:见附件1
二、展位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保证性名优新特类展位
建材、陶瓷、器皿展区因新增加品牌展位,须重新申报《保证性名优新特类展位参展申请表》(附件2)及评选材料,其它展区的名优新特类展位仅需申报《保证性名优新特类展位参展申请表》(附件2)。各参展企业须于1月23日上午11:30前将材料一式两份报至我厅贸发处。
(二)招展性展位
请各单位将《招展展区申请表》(附件3)、《机械大厅及露天广场招展展区参展申请表》(附件4)于2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至我厅贸发处。展位申请表可通过省商务厅网站或各商会网站下载。
三、特装区申报
招展性展位申请进入特装区的企业,在填写《招展展区申请表》时须明确在获得2个或2个以上展位后,是否进行特装布展,而不再另行申报。
四、加强展位和展品管理
(一)严格按展区展品目录分类申报展位,并根据“各展区展品分类及代码表”(附件5)中的展品代码,填写上述参展申请表。
(二)企业所申报展位仅供本企业使用,严禁转让或转租(卖)。
(三)申报展位时须明确有无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厅贸发处 张爱民 贾明飞 联系电话:0551-2831203、2831231、2831247
第99届广交会筹备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市局抓紧通知辖区内企业,各单位要按时申报,确保各项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1、展区设置表 2、第99届广交会保证性名优新特展位参展申请表 3、第99届广交会招展展区申请表 4、第99届广交会机械大厅及露天广场招展展区参展申请表 5、各展区展品分类及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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