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徽阜阳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酒类流通备案
2006-06-30 16:05  文章来源:阜阳市商务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商务办提交备案登记表和符合备案条件的相关材料(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办窗口);

2、市商务办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核发备案登记表,加盖市商务办印章;审查后不符合规定要求,书面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3、备案登记表上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时,经营者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商务办办理变更手续,市商务办收到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二、提交要件:

1、备案登记表;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生产许可证(仅限生产商)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亲自办理的,受托人还应当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业主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四、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五、设定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安徽省酒类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皖商运字[2006]7号)。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